各位親愛的兄弟姊妹,

「假如基督沒有復活,那麼我們的宣講便是空的,你們的信仰也是空的……如果基督沒有復活,你們的信仰便是假的,你們還是在罪惡中」(格前15:14.17) 。藉着《格林多人前書》這幾句鏗鏘有力的話,聖保祿讓我們明白耶穌的復活,對他的重要,是如何具決定性。事實上,正是在這復活事件中,可以找到因為十字架的悲慘引起的疑問的答案。設若單獨只有十字架,那非但無法將對基督的信德解說清楚,反而使這信德淪為一齣悲劇,使這信德變成一個荒誕人生的記號。逾越奧蹟所指的,正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「照經上記載的,第三天復活了」(格前15:4) 這個事實 , 最初的基督徒傳統亦為這事實作了見證。這事實也是解釋保祿的基督論的鑰匙:他全部思想都是環繞着這引力中心發展。因此有關父使耶穌從死者中復活起來這奧蹟,永遠都是保祿宗徒整個教導的「起點」和「終點」。復活是一個極端重要的論據,幾乎是人可以預先自明的真理(參看格前15:12),以這論據為基礎,保祿可以明確地表達他那個綜合性的宣講 (kerygma),這宣講就是: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藉此顯示出天主對人的無限愛情的耶穌,已復活了,並和我們生活在一起。

事實上,理解保祿有關復活的宣講,與在他之前的傳統所作的宣講,這兩者之間的關聯,至為重要。此處可以看到保祿之前的傳統的重要性,和看到保祿如何懷着極大的尊重和關注,希望他自己也能夠將這傳統傳遞下去。在《致格林多人前書》15 章1-11節,這段有關基督的復活的經文,可以清楚見到「接受」和「傳下來」之間的關係。

聖保祿承認那由傳統傳下來,書於文字的明確宣認的重要性。在這段經文的結尾他這樣寫道:「不拘是我,或是他們,我們都這樣傳了」(格前15:11) 。如此一來,那個以全體信友為對象的宣講,和全體宣講基督的復活的人之間的一致性,便明顯可見。這個保祿所依附的「傳統」,也正是我們從中吸取我們的信德的根源。聖保祿的基督論的原創性,永遠不會離棄對傳統的忠誠。易言之,保祿永遠都是在眾宗徒的宣講,即是在kerygma 的引導下,發展他個人的論據;這表示保祿的每一個論據,都是來自那個屬於大家的傳統,而這傳統所表達的,正是那些構成惟一的教會,的全體地方教會,大家一致認同的信德。就這樣,聖保祿給每個一年代的人,樹立了一個研究神學和宣講的榜樣。作為神學家,作為宣講者的人,他不是為了要創造有關世界和生活的新觀點,而是為了要替那個傳下來的真理服務;為有關基督的真實事件、為十字架、為宣講基督的復活服務。他的職責,是要幫助生活於今天的我們,明白隱藏在那些古老言辭背後的,「天主與我們同在」這個事實,也就是明白我們的真正人生的事實。

說到這裏,有必要明確指出一事:在復活事件的宣講中,聖保祿關心的,不是有系統地作一教義上的陳述 —— 他無意寫一部類似手冊的神學作品 —— 他只是透過回應信友向他提出的疑惑和實際問題,處理有關課題而已。也就是說,這是一次偶然出現的講話,儘管如此,其中卻充滿來自生活經驗的信德和神學。讀這些文字的人,會發現其中整個思想,都集中在最重要的一點上:就是我們的「成義」。即是那位死而復活的基督,已使我們成為正義的,已使我們得救。此處尤其突顯出復活這個「事實」的重要性,因為若沒有復活,基督徒生活將淪為一個荒誕人生。在那個復活節早上,發生了一件異常的事,這事是如此新奇,但同時,卻又如此實在,因為有眾多的見證人都記下了他們所見到的,那些非常清楚的記號。於是保祿也和其他的新約作者一樣,對他來說,絕對不能將復活事件本身,和那些曾經和復活的那位有直接經驗的人的見證,這兩者分開。此處所指的,除了這些人親眼所見的和他們觸覺上的感受外,尚有他們在內心的光的驅使下,認出他們的所見和所感受到的,實在是一個客觀的事實,而不是他們自己主觀的想象。因此,保祿也和四部福音一樣,以這些曾經和復活的基督有直接經驗的人的見證,作為與復活的基督的「顯現」這主題有關的基本證明,因為這些顯現,為對復活了的那位已不在墳墓中這信德,是不可或缺的條件。換句話說,以下這兩件事實至為重要,就是「墳墓空了和耶穌真的顯現了」。亦正因為這樣,形成了這條傳統的鏈子,把宗徒和第一批門徒的見證,傳到後來的世代,一直傳到給我們。由此所產生的第一個效果,或表達這見證的方法,正是以宣講基督的復活,作為整個福傳的總綱,作為一段救贖旅程的顛峰。這一切,保祿於不同的場合中都做了:例如大家可以看看他的書信及《宗徒大事錄》,大家會發現,對保祿來說,最基本的一點,就是成為復活的見證人。我只想在這裏摘引其中一段:保祿於耶路撒冷被捕,以犯人身份被帶到公議會前,在這個對他來說是生死攸關的情勢中,他講出自己整個宣講的意義和內容到底是什麼:「我是為了死者的復活現在受審」(宗23:6)。保祿在他的書信中,繼續重複這句話(參看得前1:9等; 4:13-18; 5:10),而且還帶出他的個人經驗,指出他親自遇見了復活的基督(參看迦1:15-16; 格前9:1)。

然而我們可以問一問我們自己:耶穌復活這事件,對保祿來說,最深入的意義是什麼?對我們這些生活在兩千年之後的人,又有什麼意義?「基督已復活了」這個肯定,對我們也合時嗎?為何復活對保祿和對今日的我們,都是個如此具決定性的課題?保祿在《致羅馬人書》的開端,鄭重地回答了這個問題,他提到天主的福音說:「天主的福音……是論及祂的兒子,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祂按肉身是生於達味的後裔,按至聖的神性,由於祂從死者中復活,被立為具有大能的天主之子」(羅1:3-4)。保祿非常清楚並曾多次指出,從祂降生成人的那刻開始,耶穌一直都是天主之子。因此,對耶穌的天主之子這個身份來說,復活帶來的嶄新處,是使得這位從祂塵世生活的卑微中被舉揚起來的耶穌,被立為「具有大能」的天主之子。這位被人凌辱以致死於十字架上的耶穌,現在可以對那十一人說:「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都交給了我」(瑪28:18)。而《聖詠》2:8 所說的也成為事實:「你向我請求,我必將萬民賜你作產業,我必將八極賜你作領地」。於是復活事件發生後,開始向萬民傳揚基督的福音 —— 開始出現基督的王國,這個除了真理和愛之外,再不認識其他權力的新國度。因此,復活事件明確地揭示了被釘在十字架上的那位的真正身份,和祂異乎尋常的高尚情操。

那是一種無法較量和最高的身份:因為「耶穌是天主」!所以,對於保祿,與降生成人的奧蹟比較起來,復活奧蹟更能顯示耶穌的隱秘身份。為保祿來說,就正如「基督」,即「默西亞」,「受傅者」這稱號,已成為耶穌真正的名字;「主」這稱號,則突顯出耶穌和信友的個人關係;至於「天主之子」這稱號要彰顯的,是耶穌自己和天主的親密關係,這關係於逾越事件中,完全揭露出來。因此,可以說,耶穌是因為要成為生者和死者的主(參看羅14:9; 格後5:15) ,或以另一種說法,耶穌是因為要成為我們的主,而復活起來的。

正是這一切,給我們的信德生活帶來重要的後果:我們都被召叫以我們的整個存有,
包括我們最隱密的心思,參與基督的死亡和復活的整個事件。即如保祿所說的:我們已「與基督同死」,我們相信「也要與祂同生,因為我們知道:基督既從死者中復活,就不再死亡;死亡不再統治祂了」(羅6:8-9)。所以,這個我們現在有份參與的基督的苦難,其實是我們所希望的,將來在復活時,要完全相似祂的準備。這一切也發生在保祿身上,他曾經在他的書信中,對他這種個人經驗,作了相當悲情但同時逼真的描述:「我只願認識基督和他復活的德能,參與他的苦難,相似他的死,我希望也得到由死者中的復活」(斐3 :10-11; 參看弟後2 :8-12) 。十字架神學不是一種理論,而是基督徒生活的現實。生活在對耶穌基督的信德中,生活在真理和愛中,表示每天都得捨棄,每天都會受苦。基督宗教並非一條舒適平旦的康莊大道,卻是要大費氣力往上攀登的梯,但在攀登的過程中,有基督的光及來自祂那兒的希望照耀着。正如聖奧思定所說:天主沒有使基督徒不用受苦,相反他們受的苦比其他人還要多一點,但靠着他們對天主的信德,他們不但看到人生和歷史中,那些別人無法看到的深刻意義,還懂得勇敢地面對。因此,只有透過經歷苦難,我們才能夠認識由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之後復活了的基督,所帶來的那個偉大的希望,的深刻意義和美麗。所以,一位信友會發現自己原來處身於兩極之中:一邊是那個,在某種程度上,已在我們身上出現和工作的復活(參看哥3:1-4; 弗2:6) ;另一邊,則是迫切地要讓自己加入的,那個帶着萬有走向圓滿的過程。對於這個過程,《致羅馬人書》給我們描畫出一幅鮮明的圖象:就如一切受造物都一同嘆息,同受產痛,我們也在自己心中嘆息,等待着我們肉身的得救,等待着我們的救贖和復活 (參看羅8:18-23)。

總括所述,我們可以和保祿一樣的說,一位真正的信友是因為口裏承認耶穌是「主」,心裏相信「天主使祂從死者中復活了」(參看羅10:9) 而獲得救恩。最重要的,是心裏相信基督之外,更因為信德的緣故,真的「觸摸」到這位復活了的基督;然而心裏相信還不夠,還需要口裏承認這信德,並且在生活中為這信德作見證,這樣我們才能夠讓十字架和復活的真理進入我們的歷史中。事實上,基督徒正是以這種方式進入這個過程中。這個過程令到出於泥土,註定歸於腐朽和死亡的第一個亞當,得以在那最後一位從天上降來,和永不腐朽的亞當內被改變了(參看格前15:20-22.42-49)。這個過程以基督的復活為起點,亦正因為如此,基督的復活成為我們將來有一天,也會和祂一起進入天上那個真正家園的希望的基礎。就讓我們在這希望的支持下,勇敢和喜樂地繼續向前邁進。

2008年1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