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親愛的兄弟姊妹,

放假前的那次教理講授中,即兩個月前,於七月初,我開始了一個以「保祿年」為主題的新教理週期,講述了保祿當年生活的世界。今日我會重拾舊話,繼續有關這位外邦人的宗徒的反省。由於下星期三,我們會談到保祿在大馬士革 (Damasco) 路上和基督相遇這特別事件,這事件除了促成他的皈依之外,亦徹底改變了保祿日後的整個生活,今日我會簡單地介紹他的生平。關於保祿的晚年,我們的資料來自他的《致費肋孟書》,他在這封信中自稱「年老」(費9: presbytes),而在《宗徒大事錄》中,當斯德望被石頭砸死的時候,保祿被稱為「青年」(7:58:neanías。當然,這兩次的定界都是大約的估計。

根據古老的計算法,三十歲左右的人屬於「青年」,到六十歲便步入「老年」。因此,嚴格來說,保祿的出生日期,很大程度上,取決於《致費肋孟書》的寫成日期。傳統上認為保祿是在羅馬囚禁期間,即第一世紀的六十年代中期,寫這書信。由於一般相信保祿應該在主後8 年出生,所以他當時應該是60歲左右,這表示在斯德望被石頭砸死時,他大約30歲。這歷史年表應該是正確的。事實上,我們所慶祝的「保祿年」,正是依據這歷史年表而定。選擇2008年,也是因為考慮到保祿應該於主後8 年左右出生。無論如何,他肯定出生於基里基雅省 (Cilicia) 的塔爾索城 (Tarso) (參看宗22:3) 。主前51年,塔爾索城是基里基雅省的首府,當時的地方總督正是西塞羅(Marco Tullio Cicerone),10年之後,即主後41 年,塔爾索成為羅馬將軍安東尼 (Marco Antonio) 和埃及女王克利奧佩特拉(Cleopatra) 會面的地點。作為散居於外地的希伯來人,保祿有一個出自拉丁文的名字,這名字與源自希伯來文的掃祿(Saul/Saulos)的讀音相近,他說的是希臘語,又是羅馬公民(參看宗22:25-28)。因此,可以見到保祿其實是置身於三種不同文化的邊緣——羅馬,希臘,希伯來——可能因為這樣,對那個會產生豐富成果的普世性交往,對作為不同文化的溝通橋樑,對達致真正的天下為公,保祿隨時都準備開放自己。此外,大概是子承父業,保祿也學會一門手藝,成為帳幕製造工人(參看宗18:3:skenopoiòs),此處所指的,應該是那些以糟糙的山羊毛,或麻的纖維編織蓆子或帳幕的工人(參看宗20:33-35)。大約到了十二、三歲,即到了希伯來男童成為「規戒之子」:bar mitzvà,的年紀,保祿離開塔爾索,移居耶路撒冷,按當時法利塞主義最嚴格的法規,受教於偉大的伊利經師 (Rabbi Hillel) 的孫兒,長者加瑪里耳經師 (Rabbì Gamaliele il Vecchio)門下,並因此培養出對梅瑟法律的極大熱愛(參看迦1:14; 斐3:5-6; 宗22:3; 23:6; 26:5)。

正是因為受到伊利學派那根深蒂固的正統思想的影響,在耶路撒冷時,保祿已約略窺見,由納匝肋的耶穌帶來的新運動是種危險,對猶太人的身份,對先祖的真實正統性,會構成威脅。這解釋了他為何曾嚴厲地「迫害過天主的教會」,一如他自己三次在其書信中所承認的(參看格前15:9; 迦1:13; 斐3:6)。縱然很難想像這迫害具體地包括些什麼,無論如何,保祿當時的態度,是一種不容忍的態度。正是在此處,出現了大馬士革事件,我們會在下次的教理講授再回到這話題上。亦正是自那一刻起,他的人生改變了,他更變成一位為了福音而不辭勞苦的宗徒。事實上,保祿之得以名留青史,並不是因為他是猶太人,而是因為他作了基督徒,或更好說,是因為他作了宗徒。對保祿的宗徒工作,傳統上根據他那三次傳教旅程,再加上他以囚犯身份被押送羅馬的第四次行程來劃分。所有這些旅程,都由路加記載在《宗徒大事錄》內。說到那三次傳教旅程,有必要將第一次和第二及第三次作一區別。

對於第一次傳教旅程,實際上,保祿並沒有直接的職責,因為那次的職責是交託給了塞浦路斯人巴爾納伯。他們被安提約基雅的教會派遣,一起從安提約基雅的阿朗狄(Oronte)出發(參看宗13至14章) ,之後,從敘利亞海岸的色婁基雅(Seleucia) 的碼頭起航,經過塞浦路斯島(Cipro),自撒拉米 (Salamina)到帕佛 (Pafo);從此處他們到達安納多利亞(Anatolia) ,即今日的土耳其,南部的港口,於是他們涉足亞塔肋雅(Attalìa)、旁非里雅的培爾革 (Perge di Panfilia) 、丕息狄雅的安提約基雅 (Antiochia di Pisidia) 、依科尼雍(Iconio)、呂斯特辣 (Listra) 和德爾貝(Derbe)等城市,再從德爾貝返回出發的地點。各民族的教會,即外邦人的教會,就這樣誕生了。與此同時,特別在耶路撒冷,為了是否必須叫皈依成為基督徒的外邦人,在生活中遵守以色列的法律 (即那些將以色列與世界其他民族區別出來的不同習俗和規條),以便他們可以實在地參與眾先知的許諾,有效地進入以色列的繼承中這一件事,發生了嚴重的爭論。為了解決這個關係着未來教會的誕生的基本問題,在耶路撒冷舉行了一般所稱的宗徒會議,以決定如何處理,這個日後實際上影響着未來的普世教會的誕生的問題。最後的決定是,皈依天主的外邦人無須遵守梅瑟法律 (參看宗15:6-30):即是他們沒有本份需要遵守猶太主義的規戒;惟一的需要是屬於基督,是與基督一起生活和依照祂的話生活。如此一來,由於他們屬於基督,因此他們也屬於亞巴郎,屬於天主,於是他們也有份於全部的許諾。在這宗具決定性的事件結束後,保祿與巴爾納伯分手,選了息拉,開始他第二次的傳教旅程(參看宗15:3618:22)。

越過敘利亞(Siria)及基里基雅,保祿重睹呂斯特辣城 ,在該處收了弟茂德作徒(弟茂德之後成為初生教會中一名非常重要的人物,他母親是希伯來人,父親則是外教徒),並給他行了割損禮,横過安納多利亞中部,抵達位於埃浙奧海(Mar Egeo)北岸的特洛阿城(Troade) 。在此處發生了一宗重要事件:保祿夢見在海的對岸,即歐洲,有一個馬其頓人對他說:「請往馬其頓去,援助我們罷」!正是未來的歐洲在要求福音的幫助和光照。在這異象的驅使下,保祿起行前去歐洲。他從特洛阿城啟航往馬其頓 (Macedonia),就這樣到了歐洲。然後他再從乃亞頗里(Neapoli)出發,抵達斐理伯(Filippi),並在該地建立了一個完善的團體,繼而轉往得撒洛尼(Tessalonica) ,之後,因為當地的猶太人對他的攻擊,他經貝洛雅(Berea) 到了雅典(Atene)。並開始在這個古希臘文化的首都,先在雅哥拉(Agora),然後在亞勒約帕哥(Areòpago),向外邦人和希臘人宣講。《宗徒大事錄》所記載,保祿在亞勒約帕哥的講話,給我們樹立了一個榜樣:怎樣將福音引入希臘文化;怎樣令希臘人明白,基督徒和希伯來人的天主,對他們的文化來說,並非一位陌生的神,卻是他們一直期待的,那位未認識的神,這天主正是他們的文化最深入的問題的真正答案。然後保祿從雅典到了格林多(Corinto),並在那裏逗留了一年半。關於這一段時期,有一件事可以非常確實地給我們提供證明。可以說,這是保祿的一生,最確定的一個日期。因為在保祿居留格林多的這段日子,他需要在亞哈雅(Acaia)省議院的總督加里雍(Gallione),的法庭前出現。關於這位加里雍和他在格林多的時間,根據一塊在德斐(Defli)發現的古碑文的記載,他是在主後51 至53 年間,作格林多的總督。 因此對保祿在格林多的時間這一事,我們有一個絕對肯定的日子,他是在主後51 至53 年間,住在格林多。這表示我們可以推斷,保祿應該在主後50 年左右到達,之後留下直到52 年。然後他再從格林多,經過耕格勒城 (Cencre)以東的碼頭,向巴勒斯坦(Palestina)進發抵達凱撒勒雅麻里狄馬 (Cesarea Marittima),再從那兒上耶路撒冷,以便之後返回阿朗狄的安提約基雅。

由於安提約基雅已成為外邦人的教會的發源地,反正「基督徒」這稱號正是出自該處。路加告訴我們,在該地,耶穌的門徒第一次被稱為「基督徒」。因此,一如往常,第三次的傳教旅程也是從安提約基雅出發 (參看宗18:23-21:16)。從那兒保祿直向厄弗所,亞洲省的首都進發,在該地住了兩年。保祿在厄弗所寫了兩封信,分別給得撒洛尼人和格林多人。這兩年牧民工作的豐富成果影響了整個地區,以致城中的銀匠,由於保祿的宣講減少厄弗所人對阿爾特米 (Artemide) 這位女神的拜祭 (在厄弗所的「阿爾特米神廟Artemysion」,是世界古代七大奇境之一),影響了他們的收入,於是煽動全城民眾反對保祿,保祿只得逃到北方。他再次越過馬其頓,然後下到希臘,可能到了格林多,住了三個月,寫了著名的《致羅馬人書》。

從這裏重現保祿的足跡:他再經過馬其頓,接着乘船抵達特洛亞,然後,他稍為接觸了米提肋乃(Mitilene),希約(Chio),撒摩(Samo)等島嶼,到達米肋托 (Mileto),保祿在該處召集了厄弗所教會的長老,向他們作了一次非常重要的講話,保祿透過這次講話,給我們描繪出教會真正牧者的形像(參看宗第20 章)。跟着他再從這裏起行,乘船到提洛(Tiro),從提洛再轉到凱撒勒雅麻里狄馬,以便再上耶路撒冷一次。正是在這裏,保祿因誤會被捕:有些猶太人,將保祿帶到只准以色列人進入的聖殿範圍,的一些原籍希臘的猶太人,誤當作外邦人。因為這事原該被判死刑的他,卻因為羅馬營部守衛的介入,而得以倖免(參看宗21:27-36)。正是因為這事,我們得知當時作猶太地區總督的,是斐理斯(Antonio Felice)。結果保祿被監禁了一段日子(關了多久則仍未有定論) ,之後,由於保祿是羅馬公民,他向凱撒上訴(那時的凱撒是尼祿),下一任的總督頗爾基約斐斯托(Porcio Festo),派遣士兵將保祿押送羅馬。

到羅馬的行程途經克勞達 (Creta) 和默里達(Malta)等地中海島嶼,和息辣谷撒(Siracusa),勒基雍加勒比雅(Reggio Calabria)及頗提約里(Pozzuoli)等城市。羅馬的基督徒去到雅比亞大道(Via Appia)的雅比奧市場(Foro di Appio) (離羅馬以南約70 公里) 和保祿相見,有些甚至跑到「三家店」(Tre Taverne) (約40公里) ,以便見他一面。保祿在羅馬會見了希伯來團體所派的代表,並告訴他們,他原是為了「以色列所希望的事」纔帶上了他的鎖鍊(參看宗28:20)。路加的敘述寫到保祿在羅馬住了兩年,這期間一直由士兵看守着便結束,對於凱撒(尼祿)的判決,或被告人的死訊等,卻隻字未提。後來的傳統則說保祿獲得釋放,這說法有利於對他之後去了西班牙,和繼西班牙後到了東方,特別是到了克勞達,厄弗所及耶碧魯 (Eipro) 的尼可坡里 (Nicopoli) 等地方的假設。還有其他假設則猜測保祿可能再次被捕,在羅馬第二次被監禁(他可能正是在這次監禁中寫了那三封一般所稱的「牧函」,即致弟茂德前後書和致弟鐸書),並第二次被起訴,這次起訴的結果對他很不利。然而無論如何,由於一連串的原因,使很多研究保祿的學者,均以路加在《宗徒大事錄》中所載的,作為他的傳記的結束。

至於他的殉道,我們會在以後的教理講授中再談。就以上有關保祿的傳教旅程的簡單介紹,相信已足夠使大家看到,為了宣講福音,保祿如何不辭勞苦,如何面對了一連串艱苦的考驗,這些考驗,保祿在致格林多人後書中,都給我們表列了(參看格後11:21-28)。再者,正是他自己這樣寫道:「我所行的一切,都是為了福音」(格前9:23),為了他所稱的「對眾教會的掛慮」(格後11:28),保祿是懷着絕對無私慷慨的精神從事他的福傳工作。事實上,只有當一個靈魂真正受到福音真光的吸引,真正愛上基督;只有當一個靈魂,由於堅強信念的支持:有需要將基督的光帶給世界,有需要向所有人宣揚福音,才能解釋保祿所作的這一切。因此,我認為我們今日對保祿的傳教旅程的簡單介紹,給我們留下的最重要訊息是:看到他對福音的熱愛,因而明白到福音的偉大和美,尤其是明白到福音對我們所有人,都是一個絕對的需要。讓我們一起祈求上主,祂既然讓保祿看到祂的光,讓保祿聽到祂的話,並如此深入地觸動了保祿的心,願祂也讓我們看到祂的光,也讓我們的心被祂的話觸動,以便我們也可以將福音的真光和基督的真理帶給今日的世界,因為這正是今日的世界最需要的。

2008年8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