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理主題:婚配聖事

讀經一:依62:1-5
聖 詠:詠96:1-2, 2-3, 7-8, 9-10
讀經二:格前12:4-11
福 音:若2:1-12

伸延閱讀:
《天主教教理》1601-1603, 1613, 1640, 1642, 1647
梵二《現代》48

今天的讀經一選自依撒意亞先知書。當時正值猶太子民從巴比倫充軍後被釋放回國,而先知則預言耶路撒冷京城的最終復興。天主要給耶京一個新的名號,她要被稱為「上主的心上人」和「有夫之婦」。在新約的光照下,我們明白耶路撒冷京城和以色列子民就是未來新約教會的預像。正如在舊約中婚宴象徵天主對以色列子民的恩愛,在新約中婚宴也象徵耶穌基督對祂的教會的盟約和愛情。今天的答唱詠則是以色列子民對上主的大能和救恩典型的回應、讚美和感恩。而在讀經二中,保祿宗徒正面對格城信友因神恩的問題而引起的爭論和分裂。保祿強調神恩雖然有所區別,但一切神恩都是來自同一聖神和同一的主,都是用來建設教會,為團體和他人的好處而服務,而不是用來誇耀,甚至造成教會的分裂。

在今天的福音中,若望稱加納婚宴為耶穌基督所行的第一個奇蹟,而藉此奇蹟耶穌也使我們明白,天主願意將本是俗世的婚姻和男女之間的相愛,提升至恩寵的境界,即聖事性的果實。天主是愛。愛是一切創造的根源,也是一切受造物未來在天國裡達致的完滿。我們相信因著這愛,並在這愛內,使一男和一女願意與對方締結婚姻的盟約。婚姻不僅是一個世俗人為的制度,夫妻生活及恩愛的密切結合更是由造物主所建立,並由祂賦予固有的法則。婚姻的創立者是天主自己。個人及社會的幸福跟健全的婚姻與家庭生活,緊密相連(教理1603)。婚姻的本質指向夫妻的福祉(互相補足),以及生育和教養子女,建立幸福的家庭,孕育及造福人類的下一代。藉著耶穌的來臨,祂更將兩位已領洗者之間的婚姻提升到聖事的尊位(教理1601)。教會對耶穌在加納婚宴中的臨在,認為非常重要。從這奇跡(標記)中,教會看到主對婚姻之美好的肯定,並意會到一個宣告:自那時起,婚姻要成為基督臨在的有效標記(教理1613)。事實上,當一對已領洗的男女基督徒自願地與對方建立一份永恆的、恩愛的和信實的婚姻盟約時,他們就分享和參與了了基督對教會的那份忠貞和合一的愛情。因此,夫婦所組成的婚姻生活,在教會中有其獨特的聖召、恩寵和地位。

婚姻不是一紙合約,在天主的計劃中,婚姻更是盟約。經男女雙方自由和合意而締結的婚盟,一經訂立,除非一方死亡,否則不可以解除。因為在婚姻的承諾中,男女雙方承諾彼此無條件地把自己奉獻給對方。耶穌曾說:「這樣,他們不是兩個,而是一體了。為此,凡天主所結合的,人不可拆散。」(瑪19:6)受過洗的人之間的既成已遂婚姻,是永不可拆散的。這關係是由夫婦自由的人性行動和圓房所產生的,從此不能廢止,而且形成由天主的忠信所保証的一項盟約。教會沒有權力違反天主上智的這個安排(教理1640)。基督是婚姻聖事中恩寵的泉源。基督常同夫婦們在一起,賦予他們力量,使他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追隨祂,跌倒後再站起來,互相寬恕,彼此背負對方的重擔,懷著敬畏基督的心,互相順從;而且以一種超性的、細緻的和豐富的愛情彼此相愛。祂使他們在愛情和家庭生活的喜樂中,在今世就預嘗到羔羊的婚宴(教理1642)。

梵二會議也重申教會在婚姻方面的教導:「婚姻為人類的繁衍、為家庭所有成員的個人進步及永遠命運、為家庭本身和整個人類社會的尊嚴、穩定、和平與繁榮,關係至大。婚姻制度及夫妻之愛,本質上便是為生育並教養子女的,二者形同婚姻的極峰與冠冕。」(現代48)另一方面,基督徒的婚姻和愛也反映和標誌著基督對教會的忠貞和愛情。夫婦之愛的忠貞最深入的緣由,是來自天主對其盟約、和基督對其教會的忠貞。婚姻聖事賦予夫婦能力,去重現這分忠貞,並為之作証。藉著聖事,婚姻的不可拆散性得到一個新而更深刻的意義(教理1647)。

天主教會強調婚姻的盟約應建基於自由的結合(合意)。這是每個立約人的自願行為,不受暴力或外在重大威脅所迫使。任何人間的權力都不能取代這合意。如果缺少這分自由,婚姻也就無效。

生活反思/實踐

  1. 你認為要維繫一段成功的婚姻容易嗎?一段成功的婚姻通常包含甚麼的原素?你認為宗教信仰對夫妻之間的婚姻生活有甚麼幫助?
  2. 你認同天主教的婚姻觀嗎?即一夫一妻、忠貞不二、不可拆散和向生育開放?為什麼?

教區教理中心及教理委員會提供

2016年1月

資料參閱:Foundations in Faith (Catechist Manual Catechumenate Year C) by Bob Duggan, Carol Gura, et al., Resources for Christian Living, Allen, Texas, 1997.